劳动防护用品,能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属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势动防护用晶,劳动者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安全帽
(l)安全帽的种类很多,如塑料、竹、玻璃钢、柳条等,不论哪一种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帽》GB2811 的规定,此外,安全帽应该具有质量轻、透气性好的优点。其由一定强度的帽壳、帽衬、下颚带、后箍组成。
(2)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戴好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3)要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约4~5cm),勿使其轻易松脱或颠动摇晃。缺衬、带或破损的安全帽不得使用。
(4)在落物冲击安全帽的一瞬间,产生5kN冲击力时安全帽不破损,冲击力从落点经过帽子传递到人头部时,不仅大量衰减且使人的头部能够承受,并不受伤害。
(5)采购时,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准购买和使用不合格品。安全帽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耐冲击
将安全帽经+50℃、一10℃温度及水浸的三种情况下处理后,用将 5kg 重的铁锤自 1m 高处自由落下,冲击安全帽最大冲击力不应超过5kN,因为人体的颈椎只能承受5kN冲击力,超过就易受伤害。
②耐穿透
将安全帽经十50℃、一10℃温度及水浸的三种情况下处理后,用3kg重的铁锤,自安全帽的上方1m高处自由落下,铁锤穿过安全帽,但不能碰到头皮。安全帽在戴帽的情况下,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面的每一侧面的水平距离应保持在5~20mm。
③耐低温性能良好。当在一10℃以下的气温中,帽的耐冲击和耐穿透性能不改变。
④侧向刚度达到规范要求。
2.安全带
(1)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
(2)使用登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的长绳要加缓冲器,自锁钩所用的吊绳除外。
(3)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4)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6)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选择一定比例的数量抽验一次,80kg的沙袋做自由落体试验,若未破断可继续使用,但抽检的样带应更换新的挂绳才能使用;若试验不合格,购进的这批安全带就应报废。
(7)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带子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8)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