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塔式起重机的性能,并应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作业。
2.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标准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的各种指挥信号,并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3.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操作。
4.塔机开始作业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注意。
5.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6.重物的吊挂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1)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吊钩必须用吊具、索具吊挂重物。
(2)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3)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必须捆扎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4)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7.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推到所需要的档位。
传动装置作反方向运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档逆向操作,禁止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8.吊运重物时,不得歪拉斜挂、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0.5m 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按照指挥信号操作。
9.司机在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当安全装置显示或报警时,必须按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操作。
10.在起升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 5m 时,应用低速起升,严防与起重臂顶撞。
11.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 1m 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12.起重机行走到距限位开关碰块约 3m 处,应提前减速停车。
13.作业中平移起吊重物时,重物高出其所跨越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小于 1m。
塔式起重机使用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员停留;物件吊运时,严禁从人员上方通过。
15.严禁用塔式起重机载运人员。
16.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操作手柄(钮)置于“零位”。如因停电无法升、降重物,则应根据现场与具体情况,由有关人员研究,采取适当的措施。
17.起重机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以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18.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1)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时;
(2)起重机出现漏电现象;
(3)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5)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和有异响;
(6)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
(7)起重机发生其他妨碍作业及影响安全的故障。
19.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出现爬绳、乱绳、啃绳和各层间的绳索互相塞挤等情况时不允许作业。
20.司机必须在规定的通道内上、下起重机。上、下起重机时,不得握持任何物件。
21.禁止在起重机各个部位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扔物品。
22.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
23.司机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起重机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24.起重机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上下起重机,司机室内不得放置易燃和妨碍操作的物品,防止触电和发生火灾。应放置干粉灭火器。
25.司机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司机的视线。
26.有电梯的起重机,在使用电梯时必须按说明书的规定使用和操作,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人员必须置身于梯笼内,不得攀登或登踏梯笼其他部位,更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和所持物件伸到梯笼之外。
(2)禁止用电梯运送不明重量的重物。
(3)在升降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并停止使用。
(4)对发生故障的电梯进行修理时,必须采取措施,将梯笼可靠的固定住,使梯笼在修理过程中不产生升降运动。
27.夜间作业时,应该有足够照度的照明。
28.对于无中央集电环起重机,回转作业必须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规定操作。
29.在强电磁波源附近工作时,司机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与机体间采取绝缘隔离措施,或在吊钩吊装地面物体时,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接地装置。
30.塔机司机应严格执行“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带有棱角缺口物件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